6月12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重申了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区县、开发区为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民同招;坚持控辍保学;坚持计划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等总体要求。
(相关资料图)
同时明确西安市2023年学区划分的原则是:实施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
对2023年西安义务教育招生作出安排:6月21日公布学区划分;7月23日“摇号”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对象
小学: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批准。
选择公办学校的家长和学生看这里:
实施单校划片
教育资源不够均衡区域, 慎重稳妥实施多校划片
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行政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原则上保持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鼓励各区县、开发区结合本区域实际,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入学证明材料需要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7月8日起进行信息审核 20日17:00截止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7月8日9:00——7月20日17:00进行小学、初中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生及其家长登录本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7月29日到7月31日,各公办学校招生。
8月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2日,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选择民办学校的家长和学生看这里:
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小学补录仍为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范围。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为全市范围。
7月8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留意7月7日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以及同日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7月8日9:00到7月20日17:00,按上文所述完成信息审核,并在7月9日8:00到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各区县、开发区将在7月22日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也将在同日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7月23日“摇号” 7月24日18点前公布“补录”计划
7月23日9时起,各区县、开发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各区县、开发区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将于7月24日18点前公布。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7月25日8点到7月26日下午2点进行补录报名,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相关区县、开发区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并在7月26日下午2点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7月27日到7月28日,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备案。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7月29日—7月31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8月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2日,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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